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
SMK认为公司治理是构建和运用实现健全高效经营机制的基石, 并致力于充实和强化公司治理。
2002年4月, 将会长、社长职务分离, 引进了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制度, 这种体制分离了董事会的经营决策及业务监督功能与执行董事的业务执行功能, 明确了经营责任, 可迅速做出经营判断。另外,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其中2名是独立监事, 从客观立场上监督董事的职务执行。2022年1月设立薪酬委员会, 致力于确保董事薪酬等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客观性。
为了应对2008年开始适用的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内部控制报告制度, 2009年6月开始提交"内部控制报告书", 充实了内部管理体制。

董事会的实效性评价
SMK以提高董事会的实效性、企业价值为宗旨,每年实施一次关于实效性的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是针对董事会成员实施关于“董事会的职责与功能”“人员构成”“会议运营”“讨论内容”“合作与支援体制”“与股东的关系”“上一轮实效性评估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的问卷调查,并在董事会上讨论其结果。
据此结果,我们将继续努力提高董事会的实效性和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
与股东进行建设性对话的方针
SMK将根据以下方针与股东和投资人进行建设性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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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IR主管董事进行统筹, 以宣传室作为窗口与股东等进行对话。从财务企划部、经营企划室、各事业部及其他相关部门收集IR活动所需的信息, 并由宣传室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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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为单独面谈以外的对话手段, 每半年举办一次IR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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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需要向董事及相关部门报告与股东等的对话中得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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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对话时涉及到内部信息的管理, 将发布财报前的一定期间定为沉默期, 以限制对话内容。
